義守大學要記因違反宿舍規定的學生小過,有人認為都是芝麻大的小事,有那麼嚴重嗎?近日媒體也列舉幾則違反人權的校規,要求檢討;筆者認為,有些不合理校規固應修改,但以家長的立場來看,部分校規係為保護學生,應該全力捍衛:
一、同學間不可有借貸行為。此規定可防範部分同學以「借錢」為藉口強索金錢,或衍生債務糾紛,影響校園治安,也可教育學生養成「節約用錢」、「量入為出」習慣。
二、不可無故進入其他教室。此規定可防範學生財物遭竊,也能教育學生知道「瓜田李下」的道理。
三、禁止騎機車雙載。此規定可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年輕人血氣方剛、好勝心強,往往危險駕車,容易造成後座同學遭傷害。
四、執行學生安全檢查。此規定是為防範不良學生攜帶刀械、黃色書刊、毒品等違禁品,而加害其他善良同學。
五、禁止男女共處一室。由於社會性氾濫嚴重,未婚懷孕常導致家庭負擔加重、耽誤學業,且墮胎是殘害生命的行為,此規定可防範此類事件。
人權的保障是相對的,合理限制少數人的不方便,保障多數人的人權,才是我們要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