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縮短技職學生畢業學用落差,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和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最近相繼開會研議,預計最快從今年大一新生開始,將實習列為必修學分,希望讓學生畢業就能和產業接軌,直接就業。
繼台北科大、龍華科大、台南科大等學校,兩年前開始將實習從選修列為必修課,加強技職學生實務能力,高應大校長楊正宏表示,技職學生應以實用為本,若再要求技職學生也寫論文,產業就會缺工,因此教務會議多次討論,預計今年大一新生開始,大四都要修實習學分。
台科大也在近日的行政會議研議,在大學四年間,每名學生至少要有兩學分、兩百二十小時的實習經驗才能畢業,最快本月校務會議通過後,今年大一新生就開始適用。
台科大校長廖慶榮說,考量有些學生須準備研究所考試,實習不會硬性規定時段,學生只要在四年之內積滿時數就可。且實習期間,企業必須支付基本工資給學生。至於兩學分是否算在畢業必備的一百三十八學分之中,或是抵免實務專題學分,會再討論。
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表示,學校一百學年就將實習列為必修,效果良好;學校統計,一般性約兩學分的實習,學生留用率就有三成;若是和產業合作專班式、超過半年以上的實習,留用率高達百分之八十四。
龍華科大多媒體遊戲發展科學系畢業生曾柏翔,碩二時到遊戲公司實習,每月可拿一萬多元的薪資,實習期間,研發出一款和健身器材連接的線上競速遊戲,成功獲得廠商青睞上市,不到一年公司就希望聘他為正式員工。
曾柏翔說,透過實習除了獲得工作機會,他回學校時也更能知道要修哪些領域的課程彌補不足。
南台科大校長戴謙表示,對學校和企業來說,要讓每個學生都有實習機會,有相當難度,因「企業不一定開得出缺額」,尤其產業若不缺工,加上學生沒有實務能力、不具「生產力」,企業須派員協助,反而額外增加人事成本,變成「負擔」,有些企業並不那麼樂於「消化」實習學生。
三方合作發展健全技職人才
戴謙指出,在德國、奧地利的實習制度均規定每名學生需實習半年以上,且實習期間,國家要支付三分之一的薪水給企業,等於由政府協助企業降低培訓人才的成本,提高企業培訓效率,經由學校、企業及政府三方合作,才能發展出健全的技職人才。戴謙建議,教育部、勞委會等應該組成跨部會小組,規畫相關配套,讓企業願意提供更多實習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