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台北報導】傳藝金曲獎今年邁入二十五年,將首度改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主辦,也將與流行音樂金曲獎明確切割,同時增加「最佳團體年度演出獎」、「最佳表演新秀獎」等表演類項目,總獎金也提高至二百五十五萬元。
傳藝中心主任方芷絮表示,傳藝中心接手後重新歸納現有獎項,從過去十七項變為十三個獎項,但考量台灣傳統表演藝術家缺乏獎項的肯定,及面臨人才斷層危機,因此增加戲曲類獎項,包括「最佳團體年度演出獎」、「最佳表演新秀獎」、「特別獎」三個獎項。
傳藝金曲新增戲曲表演類獎項,包括最佳民族音樂專輯獎、最佳戲曲曲藝專輯獎、最佳傳統歌樂專輯獎整合為「最佳傳統音樂專輯獎」;最佳古典音樂專輯獎調整為「最佳藝術音樂專輯獎」;最佳作曲人獎、最佳作詞人獎、最佳編曲人獎整合為「最佳創作獎」;另新增「最佳錄音獎」、「最佳傳統表演藝術影音出版獎」。取消「最佳兒童音樂專輯獎」及「最佳專輯包裝獎」。原本的「特別貢獻獎」更名為「特別獎」。
過去傳藝金曲獎總在流行音樂金曲獎前夕舉辦,未來傳藝金曲將改為八月舉辦,頒獎典禮也由國父紀念館改成中山堂進行,並取消星光大道,規畫結合舞台與廣場,透過表演與觀眾互動,讓「傳統藝術」擁有發揮空間。
截至目前為止,共有一百一十家業者與表演團隊,共計一五六八件作品完成報名,最後收件日期為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