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已過去,台北燈節的「幸福台北燈海」及花博園區的「地景燈區」,前晚結束展覽。新加坡打算向台北市府商借部分主燈,籌辦建國五十周年的慶祝燈會。
新春期間,除了台灣燈會在南投中興新村舉辦外,各地方政府也都舉行燈會展覽,從南到北至少十幾處,花費不貲,根據採購統計資料顯示,二○一四年元宵節各地花費,公務預算總體編列四億元,非常驚人。
重點是,燈會結束後,絢爛奪目的花燈去處,才是我們關心的。是丟棄或資源回收,還是另找地方收藏,一旦曲終人散,幾乎無人聞問,年復一年,浪費民脂民膏,莫此為甚!
根據以往經驗,各縣市遺留下的花燈,有的當成裝置藝術,放在觀光景點;有的送給學校,點綴校園景觀;有的留到隔年,繼續上架,這都算是有好歸宿,其餘都遭肢解,當成廢鐵賣掉,相當可惜。
花燈造型優雅,許多是花費心血精心傑作,不該任其荒廢,應延續璀璨光芒。
新加坡商借部分主燈,正是「物盡其用」,希望地方政府能引為模式,若有他國或相關機構想沿用,就應大方借出。與其堆在倉庫,倒不如讓花燈再生!
陳貴生(台北市/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