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應扮演著彰顯社會公義、揭發社會弊端、代替民眾監督政府施政良窳,且為公共政策把關的積極角色,而不是淪為政治紛爭與造成社會分裂的工具。
媒體也具有「教育民眾」的功能,應讓民眾享有更多「知」的權利,應報導更多國際新聞與訊息,打開民眾的國際視野與格局。
身為「全球公民」的一份子,我們當然有權利知道發生在國際間的大事,才有機會參與國際事務,善盡全球公民的角色,而非聚焦在短視的新聞事件議題上,混淆民眾的視聽。
媒體應傳播台灣「真善美的力量」,讓國際社會「看見台灣」,以打開台灣在國際社會上的能見度,放大民眾的思維與格局,讓外國人眼中的「F o r m o s a」,有朝一日能在國際舞台上發光發熱。
陳貴蘭(桃園縣/藝術創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