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對《地政士法》提覆議案,決心捍衛實價登錄制度,此舉的政治正確與否,還待時間驗證;但對房市交易秩序,絕對有安定人心的正面效果。
《地政士法》修法之所以能堂而皇之開了後門,任誰都知道這是利益團體大成本遊說所致,地政士身後當然有建商、財團;修法後放寬申報改正期,等於廢棄實價登錄制度,房市價格極其敏感,不必等修正申報,幾個謠言炒作,房價翻上去,就不可能跌回來,這是市場不變法則。
內政部在立法院未能強力捍衛實價登錄,應該是評估即便法律不周延,也可透過行政手段彌補,況且為了捍衛實價登錄砸下重本,影響到更重大的法案,可能就撥不過算盤珠子,權宜之計,妥協於遊說的利益團體主張。
實價登錄之所以「淪陷」,與地方政治實況不無關係。
地方議會成員出身房地產業高到超過九成,立委的樁腳利益牽繫,不可能不買帳;登錄與否,就是選舉時政治獻金一或兩個「○」的差距,怎可能跟自己過不去?
回到市場面檢視,現有依成交價高比率的酬金計算,讓市場交易滿是風險,地政士、仲介鼓其如簧之舌,效果等同於印鈔機;買、賣雙方都無法預期可能的成交價格,只有居中的仲介心中有預期價格,如果這個價格在登錄制度上保有不透明的空間,那交易雙方的權益將無從保護。
實際查核實價登錄制度實施迄今,七十餘萬申報案件,只有七件因不實申報裁罰,因此,行政院《地政士法》覆議的動作確實惹來「大砲打小鳥」的議論,但關鍵正在於行政、執法只有百分百一個原則,沒有打折扣的空間;容忍小處、細節的放水,等於全面棄守法律正義,這絕對牽一髮而動全身,造成國家法律秩序的破毀。
現代社會運作以法律為共同準據,攤開六法全書論是非;如果六法全書裡面暗藏玄機,看得懂的人是利基,看不懂的人則陷阱處處,社會將毫無公理正義可言,運作完全失序。
行政院的「大砲打小鳥」,堅持法治的意義遠甚於房價控管,這對國家的意義,是捍衛社會誠信,看長不看短的決定。
卓躬(台北市/台大新研所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