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完成草案,針對環境安全、勞工、食品安全三方面,涉案情節重大的業者,將禁止享受補助與租稅優惠,若仍執行中者停止撥款。
政府為了獎勵企業投資,擬定的優惠方案,目的是希望產業根留台灣,創造就業機會和經濟發展,這種政策全世界都有,開發中國家的企業更是極力爭取。
問題是,業主享受優惠補貼,就該善盡企業道德,維護當地環境,善待勞工,保障食品安全,才對得起政府的德政。
經濟部傾向既往不究,既已領取的補助不追回,但正在執行中的,若發現違規情節,應停止撥款,並追回當年度的補助,當年度的租稅優惠亦不得抵減。勞團認為,過去違法的企業,一定要追回不當補貼與獲利。
目前勞基法中有類似「吹哨者保護」機制,卻未見政府鼓勵員工檢舉,業主掌握員工生存權,下屬擔心工作不保,莫怪企業敢為所欲為。
企業無視民眾安危,政府無能為力,主要是立法不周全,不設「窩裡反條款」,無力保護檢舉者。為了斷絕後患,希望政府訂立新法,比照美、加、日等,保障告密者的人身安全,不致被勒令裁員,只要無後顧之憂,相信會收到更好效果。
黃意林(雲林/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