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反體罰條款,台灣成為全世界第一百零八個禁止校園體罰的國家。這應當是個喜訊,然而也可能是壞消息。理由如下:
一、孔子讓學生心悅誠服,仰之彌高,主要是孔子道德學問足以服人;他是以德服人而非以力服人。當前學校反體罰,不以力服人而以德服人,可提升教育境界,這是可喜之事。
二、由於學生、家長「不受教」、反撲施教力愈加強大,常藉由媒體、影音器材修理教師,因此敢悍然體罰學生的教師已不多。
老師普遍不多管閒事、明哲保身。學生犯規逾矩沒人提醒、糾正,這對學生、家長而言,焉知非禍小差錯因循、積習而成大錯,「偷挽瓠(葫蘆瓜)」演變成「偷牽牛」;不讓老師體罰,演變成讓幫派、流氓大哥毆打,或被徒刑修理,如此到底是教育成功還是失敗?
三、老師不可體罰,然而學生打老師、修理老師的新聞卻時有所聞。故學生也應反體罰,不可對師長惡言相向或動粗。
另外學生對學生的體罰、「霸凌」、欺壓,在今天恐怕比老師對於學生的體罰情況更嚴重。這是更應該注意的「反體罰」項目、「反體罰」對象。
反體罰不能只拘限於教師對學生;學生對老師、學生對學生,進而擴大延伸父母對子女、警察對民眾、立委對立委、議員對議員都應反體罰,不可隨便打人、傷人。
總之,以德服人是上策,而適宜以力服人蓋不得已而用之,寬猛相濟才能因應各種狀況。矯枉過正,無罰無責,草莓族更難以生存於現實世界了。
邱風(台北縣/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