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十二日《人間福報》讀者論壇與投書版上,刊出一篇住在台北縣三重市,任職於公共服務業的劉蓮弟之「中華中藥典更名,不尊重傳統」大作,拜讀之餘,也想補充一點意見:該文謂行政院衛生署自本月起把原名《中華中藥典》的敘述中藥品質規格論著,硬生生地將其改名為《台灣傳統藥典》。
可歎啊!我們的政府竟連在治病救人,無關政治的醫藥衛生方面,也要「去中國化」或「去中華化」,一切強調「台灣化」、「本土化」或「在地化」,處處以意識形態治國,凡是見到「中」、「中國」或「中華」等字眼,就很礙眼,認為是非我族類,必欲誅之,剷之而後快!
但是台灣兩千三百萬同胞中,除了原住民與外籍勞工、外籍配偶等外,幾乎都來自唐山(中國),正所謂飲水思源,吃果子拜樹頭,由五千年中華傳統文化所孕育出的醫藥典籍,怎麼能叫做《台灣傳統藥典》呢?
台灣只有四百年的歷史,衛生署此舉是否對維護智慧財產權做出最不良的示範?是否剽竊了中華古人的著作?衛生署這種揣摩上意的「傑作」,令人不敢恭維。
鄙見以為這本書籍更應正名為《中華藥典》,或省稱《中藥典》才對!《中華中藥典》的書名把兩個中字放在一起,有疊床架屋、重複累贅,多此一舉之瑕疵,故在此建請衛生署即速正名為要,而非更名!名正言順的藥書才不會誤盡天下蒼生或讀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