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池陽明山七七行館違建,自行拆除最後期限已過,陽管處昨 天清晨派出怪手強制拆除。 圖/曾學仁
【本報台北訊】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位於陽明山的七七行館違建,經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限期三天自行拆除,昨天零時期限已過並未動工,且加裝鐵門、擺放賓士車、怪手「三道路障」,陽管處昨天花了十三小時才完成拆除作業。此外,劉政池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拆除」假處分,行政法院昨天駁回。
劉政池原本切結前天前自行拆除七七行館違建,但他切結同一天即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昨天現場設置三道障礙,試圖阻擾拆除。
陽管處在三十多名警力協助下,昨天一早便從國有土地兩米高的土坡上方,壓過劉家所建造的違建圍籬,進入七七行館,陽管處指出,由於劉政池刻意擋住大門,拆除人員便繞路過去,將未經申請部分全部拆除,如圍籬、圍牆及大門等。
至於劉政池聲請「停止拆除」假處分,理由是該屋有五十年代的白土結構、雙樑混凝土設計和五十年代的水泥礫石等建築材料,拆了就難以回復;且房屋已經抵押給遠雄人壽,須經遠雄人壽同意才能拆,否則損害遠雄人壽的擔保品。
法院指出,拆除若造成損害,並非不能以金錢賠償或回復;陽管處提出違建證據、通知單皆合法,未達「有疑義而應停止執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