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台灣幫登山客背負重物上山的所謂「背工」(正式名稱是「高山協作員」),因未規範勞動條件,導致許多背工面臨職業傷害、削價競爭等問題,引起國際背工保護組織主席的關注。
對此事,除了呼籲登山客善待背工,給予背工應有的待遇和尊嚴外,筆者認為背工應組織工會或聯盟,才能與登山客談洽合理適當待遇和合作關係。
我到花蓮慕谷慕魚山區旅遊所見,載運旅客上山的小巴,雖不知是否有工會的組織,但見有聯盟似的組合。一個車隊五、六輛車出去,一定有隊長,有無線電相互聯絡走哪條路,在哪裡會車、倒車,井然有序。行車和與旅客互動,也有一定原則。
背工雖不一定與載運旅客的小巴有一樣的運作模式,但團結、有組織、有工作原則是必要的。
登山客接洽高山協作員,一定要透過組織,並遵守善待背工的合理原則,這樣,背工才不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
中玄(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