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公平會針對民營電廠的聯合壟斷行為「大手筆」裁罰九家業者共六十三億元,遭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撤銷。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訴願會對「聯合行為」的認定並無意見,只是對罰鍰金額要求重新裁量,公平會將在十一月中旬召開委員會議再行裁罰。
公平會主委吳秀明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訴願會對於九家民營電廠為聯合行為的認同並無異議,但因公平會做出這個決議時剛好跨越新、舊法期間,公平會以新法所訂「最高可處營業額的十分之一」裁罰,訴願會希望就新舊法適用罰鍰的金額重新裁量。
吳秀明表示,依據新法可裁罰民營電廠六十三億元,若依舊法,最高只能裁罰二千五百萬元,但因此案跨越新舊《公平法》之間,確實容易引起爭議。不過吳秀明也表示,公平會在裁處時就已先徵詢過法務部,論述立場站得住腳,因此接下來的重點應該是要更加強其適用新法的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