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王建最近在他創辦的「無子西瓜基金會」寫了一篇文章,批評部分法官判案缺乏同理心,希望法官「多遭遇一些不幸的事」,才不會縱放殺人犯。此番論點,引發網友們的不同看法。
不容否認,每個人判斷事情,選擇行走的方向,難免受過往經驗影響。
法官的工作,是在證據的立論點上,幫助受害者得以伸張。然而下手輕重,如何尋找適當的法則來懲處,全然憑藉法官一念之間。因此,法官的工作,就變得神聖而有意義。
會認為法官應多遭遇不幸來同感受害者的心情,只是反映社會大眾對於部分恐龍法官做出的判決令人失望,做出的語言反應。
當然,這般直接表述,難免被誤導成言語攻訐,引發糾紛。畢竟身受雖是內心體會,但如果凡有所悟都得仰賴實際經驗,人生豈不悲苦萬分,不可能也非上策。
要減少經驗值過少引發輕判的缺失,平日多閱讀,讓書本中他人的經驗及所思所想,為個人思考邏輯整合,得到全方位思考,也許是彌補不足的好方式。
翁敏雪(台北市/大學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