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水果酒中沒有水果,蜂蜜裡不是蜜。大統長基食品公司關係企業大聯製酒工業公司使用食用酒精、香精和果汁,假冒蒸餾米酒、高粱酒及純釀水果酒,彰化縣政府「一種一罰」,共裁罰五百五十萬元,也懷疑水果酒連果汁都沒有,可能是色素、香精調製,已送驗成分。另,台北市衛生局昨天公布蜂蜜產品抽驗結果,十件產品有三件標示不實,外包裝都標示百分之百純蜂蜜,但兩件純度不足,一件根本不含蜂蜜成分。
縣政府財政處長詹明叡說,大聯製造十二種酒品,其中四種酒品申請為米類蒸餾酒、六種是水果釀製的水果酒,經查只有極品人蔘酒符合原申請的調和酒品項,其餘十一種涉嫌標示不符,縣政府裁罰通知單昨天下午送到大統,今天起十五日內大聯酒品應全數下架回收。
一名食品生物科技學者指出,大聯用調和酒當蒸餾酒、高粱酒只是冰山一角,市售為數不少紅酒是用香精、色素、食用酒精混合純葡萄酒調和,水果酒也比照相同方式調製,差別在於食用酒精與純水果酒的調和比例,喝了雖不會嚴重傷害健康,卻是賺差價、欺騙消費者。
彰化縣財政處調查,大聯料理米酒分為三公升、六百cc兩種包裝,以今年為例,三公升裝的料理米酒約六萬公升,都賣給國軍,六百cc寶特瓶裝銷往賣場、商店和攤商。
詹明叡表示,大聯員工拿出配方表,米酒、高粱酒都是食用酒精加香精調製,並非用糯米、高粱釀製,水果酒是食用酒精加濃縮果汁調製,因大統有花生油沒花生、辣椒油沒辣椒的生產記錄,縣政府將化驗大聯酒品的酒精成分、水果酒的果汁成分,是否也都是色素加香精調製而成。
他說,法令准許食用酒精加香精的調和酒上市,大聯如果通過檢驗,想用現在這種產品重新上市,必須向財政部重新申請製造調和酒的執照,因大聯用調和酒假冒蒸餾酒、水果釀造酒,涉嫌欺騙消費者,財政處決定報請財政部處罰大聯停止製造六個月到一年。
純正蜜和調和蜜價差大
台北市衛生局檢驗出三件產品,分別是情人蜂蜜股分有限公司出產的「首席純蜂蜜」、益呂蜂蜜有限公司出產的「特級純蜂蜜」,及山泉蜂蜜有限公司出產的「龍眼花蜜」。三項產品均來自雲林縣。
雲林縣衛生局表示,經稽查發現「龍眼花蜜」屬標示不實,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處以四萬元到二十萬元罰款,並回收改正。另「首席純蜂蜜」及「特級純蜂蜜」的標示成分內容與所提供配方比例符合,並未違反規定,不予處罰。
雲林縣衛生局長吳昭軍,北市衛生局檢驗所採用的同位素碳十三檢驗方式未經國家公告認證,且國內未有含蜜成分的規範,加上依經濟部純蜜的認定,產品所含的果糖達百分之六十五以上,即可視為純蜂蜜,因此,這兩家業者的這兩項產品未違反規定。
至於山泉蜂蜜公司「龍眼蜂蜜」部分,吳昭軍說,是應客戶需求提供的客製化產品,為調和蜜非純蜜,卻未依規定將成分內容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外包裝標示「100% is pure naturally」等影射為純蜂蜜字句,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理,並要求業者將產品回收改正。
台灣養蜂協會理事長吳朝生表示,純正蜂蜜和調和蜜價差大。摻果糖的調和蜜,一台斤成本約四、五十元,市售約兩、三百元。純蜂蜜一台斤成本約一百八至兩百元,市售約五、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