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十五日對薄熙來受賄、貪汙、濫用職權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圖為薄熙來(中)在庭審現場面帶笑容聽判。圖/美聯社
【本報綜合報導】中共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二十五日上午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受賄、貪汙、濫用職權等罪名,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薄熙來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定讞。薄熙來宣判後還押北京秦城監獄服刑,政治生命從此終結,若無假釋,他將在牢獄中度過餘生。
薄熙來也因此成為中國大陸文革後,因案被判刑關押的第三名中共政治局委員,前兩人是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
從中央電視台播出的畫面可見薄熙來身著白襯衣黑長褲,外罩黑夾克,兩名戴著白手套的法警押著他。畫面同時顯示,薄熙來在現場站著,面帶笑容聽判。宣判後法院外保安嚴密,每隔幾步就有一名公安站崗,其他公安則分小組在外圍巡邏,馬路所有行車線封閉,兩邊路口放置路障。
押送薄熙來的車隊在二十五日上午九時四十分進入山東高院,原定十時公布的判決結果,直到十時四十三分才有消息傳出。不同於上次濟南中院透過微博轉播庭審內容與一審判決結果,山東高院這次雖說是公開宣判,消息來源相當有限。官方新華社旗下的微博「新華視點」最早報導薄熙來上訴遭駁回、維持一審無期徒刑的判決。
今年六十四歲的薄熙來,一九四九年七月三日出生,山西省定襄縣人,是中共元老薄一波次子。曾任大連市市長、市委書記,遼寧省委常委、省委副書記、省長,商務部部長,十七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等職務。二○一二年四月十日,被指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停止薄熙來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並由中央紀委對其立案檢查。九月二十八日被中共開除黨籍。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被依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起訴。八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在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審理期間檢方傳相關證人,包括已入獄服刑的王立軍等多人出庭作證,薄熙來則出庭自辯,並透露出谷王戀情,庭審高潮迭起,受到海外內矚目。
受賄數額達人民幣兩千萬
九月二十二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薄熙來有罪,總合刑期終身監禁,沒收所有個人財產。薄熙來不服上訴。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庭二十五日公布的裁定書內容,薄熙來為二審提出十一項理由為自己辯駁,其中包括他的妻子谷開來等人的證辭均不能採信,還有他被判的刑期居然多於王立軍等。
裁決書指出,依據中國刑法規定,受賄數額在人民幣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薄熙來受賄數額達人民幣兩千零四十四萬多元,一審法院處以無期徒刑,已量刑適當。此等辯護意見不成立,不予採納。
法官在裁決書最後指出,上訴人薄熙來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夥同他人侵吞公款;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薄熙來犯受賄罪、貪汙罪、濫用職權罪,應依法懲處,數罪並罰。一審判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