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地標示不實山水米又被抓包

 |201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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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場內的台九號米。圖/潘俊宏

【本報台北訊】山水米事件餘波盪漾,農委會農糧署昨天公布抽檢二十六家廠商的結果,一百二十七件抽驗的市售小包裝米,有二十四件不合格,不合格率達百分之十八,除了之前出包的山水米廠商泉順公司,包括億東(三好米)、聯米(中興米)等多家知名業者的小包裝米,都查出不合格。

「農委會還在思考,如何讓其他法令一同來規範糧商,並加強進口米管理,讓糧商不敢再犯。」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新版糧食管理法草案已大致完成,將加重業者裁罰,並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處理法案,一定要讓國內稻米銷售符合國際規範,保障民眾食米安全。

農糧署表示,泉順公司生產之「大地情長ㄟ米」(產地標示台灣)及「山水長纖米」(產地標示台灣百分之五十、泰國百分之五十),檢測發現並無國產品種稻米,將比照「山水佳長米」,各處二十萬元罰鍰。另外,泉順公司另一產品「台九號國家標準一等米」,因含量未達百分之八十,開罰四萬元並要求立刻下架。

其他三好米、中興米等建興、池上多力米公司、後壁區農會等二十一件違規,主要是產地、品種標示不實,或是品質規格不符、未依規定標示,但未發現用進口米混充國產米情況。由於業者該品項是首次違規,依現行的糧食管理法,要求業者在一個月內限期改善期限,若未改善會開罰三萬元,一年內三次違規仍未改善,才可吊銷糧商執照。

農糧署長李蒼郎指出,新版糧食管理法規定,糧商若蓄意欺瞞消費者,可依法裁罰二十至三百萬元,違規三次可吊銷糧商執照;但若情節重大,一次違規就可吊銷糧商執照。此外,修訂草案也規定,進口米商須強制有兩本帳冊與管理機制,將國產米與進口米分開,包括進口多少米、銷售流向,都必須與國產稻米分開。

山水米總經理葉淑蕙昨天坦言錯誤,並表明這兩款包裝米,在八月底發生佳長米事件時,已同時下架,在檢方詢問時也清楚交代有標示錯誤問題,廠方願比照佳長米辦理退換貨與賠償。生產三好米的億東管理處處長吳堂銘表示,會出現品質規格不符等情況,導因稻農田間管理時夾雜不同品種,該公司將立即改善,以確保品質與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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