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陳水扁總統涉及國務機要費弊案,而無獨有偶地,台北市長馬英九也陷入特支費泥淖,於是藍綠陣營便各為其主,矯辭飾辯,認為是制度殺人,或謂人殺制度,弄得沸沸揚揚,莫衷一是。主要乃是這兩大超級政治明星,都有相當的支持者使然。
當然,一般可以說是阿扁所涉及親信、家庭的弊病較多,但小馬哥因以「政治潔癖」著稱,反成了李敖所說的「神父偷腥」,挫傷更大。
然就制度而言,如果早有問題,為何人事、主計、審計等獨立性機關,何不早提出修改?非要等發生問題後,輿論施壓,才覺得須與時推進作研修,無乃「官僚」習性肇致。
既然長期以來便有如此規定,惡法亦法,就不能因人的特殊,便可和稀泥,放任「制度殺人」,倘若如此,豈不是「人殺制度」耶?換言之,就法言法,不能說以前如此,現在卻怎不可以?甚且株連一干人等。然此並非不可政治解決,但須經朝野協商,採「既往不究」模式,作相關法條的修正。
或謂此豈非便宜了阿扁?實大可不必,按其仍有相關的弊案纏身,日子未必好過。而小馬哥也可藉此「韜光養晦」,重整旗鼓。否則只有按照目前的制度走,大家兩敗俱傷,不必對此制度再咒詛了。畢竟仍有一些安分認真的機關首長,循規蹈矩處理特別費,吾人不能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東方亮(台北市/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