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時候,國文老師說我們的作文大都是如此:描寫爬山郊遊,大部分的同學會這樣寫著:「山下很美麗,山腰也很美麗,山上還是很美麗,山上山下都很美麗。」老師說完了,全班大笑,笑得有一點尷尬。
於今,回想起來。對於景色的感受,不論山上山下,「美麗」的重複並沒有失真。但重複不僅是初中生詞彙有限的問題,因為即使翻字典,找一些相似詞如「漂亮」、「美艷」、「綺麗」讓文句的詞語略有變化外,文意本身的改進並不多。關鍵在於,文學的表達不只是修辭,更重要的是文字的輪廓。
假如我們將山上的景色描寫成:「山上,杜鵑花一面迎接陽光,一面製造陰影。」景象立即變成立體,因為語言有了姿態。不論「美麗」、「漂亮」、「美艷」、「綺麗」,這些都是一種概念。文學的創造,是以文字的輪廓取代概念,而呈現物象或是意象的細節。概念經常使人概而化之。「寂寞」、「悲哀」、「雄壯」、「偉大」」、「神聖」等字眼大都容易流於空泛,因為在缺乏生活細節的情境下,是視野朦朧下所做的通論。
想想看一個導演如何呈現「寂寞」兩個字。電影的影像不是說出來的,是顯示(showing),不是編導闖出來的告訴(telling)。導演可能會拍一個人在破曉時分,坐在窗台,看著街上尚存的街燈,以及稀疏的車輛,嘴巴猛吸著煙。下一個鏡頭是下午時分,我們從鏡頭看到地板上有一碗吃剩的生力麵,以及幾截散落的煙蒂。黃昏的時候,他仍然坐在窗台上,仍然看著街上來往的車輛,仍然抽著煙。這些景象「顯示」人的寂寞,但不「告訴」觀眾這就是寂寞。
呈現文字的輪廓,也意味我們生活從概念中解脫。我們經常很輕易地說一個人很「邪惡」、很「善良」,很「崇高」、很「卑鄙」。也許這些概念化的結論,是長年觀察的結果。但是一旦這些概念佔據我們的思維,我們再也看不到對方在生活中的轉變。我們甚至以概念取代所有可能的變奏,而忘掉人的成長與時間的流程。一個「邪惡」的人,也許某一天夜晚救了一隻在水溝即將淹死的小貓。一個一度「善良」的人,有一天在陰暗的角落毒死一隻流浪狗。人性不是黑白不分的灰,但黑白的論斷,應該是情境呈顯的色彩,而不是根深蒂固的概念。
因為我們抱持概念,我們漠視洪水過後一部摩托車站在茶几上的荒謬構圖,我們無視妻子眼神所牽動的縐紋,我們忽視了母親每天例行的咳嗽已經夾帶著血絲。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