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福利部醫事司昨天宣布,禁止醫師為未滿十八歲青少年進行抽脂、隆乳、隆鼻及雙眼皮等侵入性手術;除非是有醫療上之適應症或必要性,例如:狐臭治療及疤痕重整手術,且需家長陪同就醫才能執行。
醫事司統計,國內每年至少有八百名二十歲以下民眾接受美容醫學,術前都需家長簽名同意。其中九成五接受雷射、玻尿酸、肉毒桿菌素等微整形,進行侵入美容手術的青少年個案並不多。
新發布的行政命令,明文禁止未滿十八歲未成年人,施作美容醫學第三類美容手術,包括抽脂、隆乳、隆鼻、雙眼皮等侵入性手術,但有醫療上適應症或必要性,例如狐臭治療及疤痕重整手術則不受限。
醫事司司長李偉強指出,這項措施屬於行政命令,已行文給各縣市衛生局轉知醫療院所,違者將先勸導,若再犯將依醫師法及醫療法給予重罰。
李偉強指出,青少年還在發育,五官位置也尚未定型。他就曾遇過一名青少女割了雙眼皮之後,原本美形月亮雙眼皮,幾年後竟成了「恐怖的毛毛蟲」,必須再次手術才敢見人。
「複製人的美,不是我們想要的!」李偉強說,南韓選美出現「撞臉」風波,引起國際討論。他認為,國人的五官算是好看的,如果真的要接受整形手術,務必等到滿十八歲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