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首例 國有地葬母判無罪

 |20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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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去年,一名泰雅族潘姓男子在傳統領域安葬母親,但墳墓位在國有林地,他被依違反森林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潘姓男子葬母處位在泰雅族原住民傳統領域範圍,應尊重、保護原住民使用傳統領域土地,且潘沒有濫葬、影響森林保育資源,還給他清白。這是司法史上,原住民在國有土地蓋墓遭訴、獲判無罪的首例,且事發地並非較多原民居住的花蓮、台東一帶,相當特別。

五十七歲的潘姓男子是新北市烏來區下盆部落(又稱屯鹿部落)原住民,去年二月二十五日,他把母親埋葬在部落附近,占地約五坪,十九天後,被林務局烏來工作站護管員發現,並報警處理。

檢察官調查,土地的地目編定為「林」,未經林務局核准,不得擅自墾植或占用,並根據現場蒐證照片、地政事務所土地複丈成果圖、農業局函等資料,依違反森林法、竊占等罪起訴。

潘姓男子急著喊冤,解釋說他是依「族人死亡後必須與祖先埋在一起」的傳統習俗,且他的父親、弟弟、兒子等也都葬在此處,才會在這裡蓋母親的墓。

在合議庭上,部落年紀最大的長者證稱,傳統上,族人是要葬在一起,親朋好友的祖先都是親戚,「不喜歡東一個、西一個」,而且每年七月十五日豐年祭,他也會帶祭品祭拜祖先。另一名族人也強調,如果泰雅族人死後未與祖先葬在一起,會違反禁忌,「無論食衣住行都不順利」。

法官調查發現,自一九六五年起,下盆部落族人在此安葬親人,除了潘姓男子的母親,另有十九位潘姓亡者也在此安息,因此研判部落有這項習俗。而且政府早在十二年前就通過,要把這片土地變更為公墓用地,卻因行政作業疏失,相關程序至今還在進行,造成當地各部落都有公墓讓族人下葬,唯獨下盆部落沒有。

潘姓男子的辯護律師楊志航,恰巧也是泰雅族人,還是台灣第一院原住民律師,他強調「無罪判決是預料中的事」,並讚合議庭三名法官審理案件十分用心,也願意深入了解原住民的風俗、當地的運作狀況。楊志航認為這份判決具有指標性,今年十月將在台大研討會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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