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現有一百三十七輛幼童專用車,車齡超過十年,教育局長吳榕則表示,是因為唯一生產幼童車業者停產,若購自國外要花兩倍價格。市長胡志強要求年底汰換完畢
「幼童安全,絕對不能打折!」這是購置及使用娃娃車基本原則,如現行規定車齡逾十年,就應該汰換,不得再載送孩童,而已逾期車輛,當無拖到年底汰換之理。
明知逾期而不禁止上路,等於是政府公然允許業者違規,如發生意外,政府難辭其咎。
有業者表示,娃娃車僅於上下午接送,使用率及行車里程數不高,應修訂為逾十五年才汰換。現行規定縱有檢討改進之餘地,但也不能本末倒置追溯,硬將違規視為合法。
反之,縱使車齡尚未逾期,但因胡亂改裝、超速、超載或使用不當、疏於維修保養,已有嚴重影響行車安全之慮,也可能成為不定時炸彈。
除了檢討車齡外,更應督促業者定期驗車、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抽檢,娃娃安全才有保障。曹瑜芳(台中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