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苗栗訊】苗栗地檢署前天偵訊山水米負責人及幹部,副總李滄偉坦承下令以越南米混充成四款台灣米出售,因公司目前經營多由李滄偉負責,認無聲請羈押必要,檢方諭令一百萬元交保,其他被告均請回。
苗栗檢方偵辦山水米涉嫌詐欺案,前天下午以被告傳喚泉順食品山水米公司負責人夫婦李東朝、葉淑蕙、擔任公司副總的兒子李滄偉、執行長蔡寵信及現場主管等八人,另以證人身分傳訊二名員工。檢方表示,李東朝、葉淑蕙皆稱案發前並不知情,直到事情爆發後,實際負責經營公司業務的兒子李滄偉才告知父母確有此事。
李滄偉向檢方坦承指示員工,以越南米混充台灣米賣出,品項包括「佳長米」、「長米」、「長ㄟ米」、「長纖米」。根據扣押帳冊顯示,山水米廠今年進口越南米五千餘公噸,已銷售四千餘公噸,除包裝成四種混充包裝米外,也轉賣中盤商製造米製食品,不法獲利仍待查證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