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指輕輕放在食指上,雙手維持在腰際的高度微幅擺動,記得要挺直身體、保持雙臂呈平行而不在胸前亂晃,同時記得,最重要的是要盡可能地放鬆。
要放鬆。
周日下午,我和Alex來到離家不遠的公園跑步。我已不記得上次這樣專心一致,不是為了趕火車、趕公車而邁開步伐,是什麼時候的事了。我自小就懶得運動,除了走走路之外也從沒培養出任何運動的習慣,一直沒學會游泳,嫌慢跑太累太需要耐心,各式球類都技巧笨拙,偶爾跟朋友們相約打一次羽毛球就好像年度盛會。
Alex跟我恰恰相反,他不但喜歡運動,而且從游泳、跑步到各式球類都很擅長,大學還是鐵人三項校隊,一度考慮要成為職業運動員。他的運動細胞其來有自,媽媽曾是女子四百公尺項目的奧運國手,軍校出身的爸爸至今仍維持晨跑的習慣,幾年前父子還一起跑了場馬拉松。在這樣的家庭裡長大,運動之於他們當然不僅只是興趣或專長,更是生命的一部分。
娶了一個走走路就算作運動的女人,他雖然不至於把我當作四體不動的怪物,但仍積極說服我要培養運動的習慣,要是我有一陣子因為課業忙碌就偷懶,他還會不時叮嚀「該運動了」。在他關愛的眼神之下,我逐漸將每周作個幾次仰臥起坐等簡單運動,視為日常生活的必要零件。
這種微量的運動在我體內沉澱為習慣以後,我開始不時發夢說要慢跑、甚至有生之年可以去跑場馬拉松。夢話說得勤,一踏出家門還是難以驅策自己真正跑起來。好像不是為了趕上公車、火車等等「趕不上就是浪費時間」,而「時間就是金錢」的目標,我的步伐就沉重得難以暫時脫離地面,惰性如同一層無所不在的黏膠。
某個天氣清朗的周日下午,我說要出門散步,Alex說不如來練習跑步吧。於是他陪著我在公園裡,以跑步、走路交替的方式,讓我能盡量多跑一點。我們在園中的大道來回跑了兩趟,途中看見許多坐在公園長椅上聊天的老夫妻。
Alex不停轉頭叮嚀,要跟上,要放鬆。我想到,在來公園的路上,看到路邊有個小女孩推著她的桃紅迷你腳踏車,哭著說好累不想騎、也不想走了,她爸爸則柔聲對她說:「不騎了,難道要把你的腳踏車放在這裡,讓別人拿走嗎?」小女孩沒有耍賴的餘地,雖然淚眼汪汪,但也推著腳踏車慢慢跟著爸爸走了。
要是我一個人來的話,鐵定是跑幾步又想放棄吧。但前面有他不停叮嚀我,要跟上、要放鬆,事情好像就變得容易了一點。
回家的路上,陽光穿過路邊的大樹,撒在我們手牽手走過的落葉堆上,烘烤的一地暖黃燦爛。我聽著自己疲憊的身體踩上落葉的聲音,那樣鬆脆又柔軟,心想我一定要好好記住這樣的日子:要跟上,但更要學會放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