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文化部修正「公共電視法」草案有重大突破,公視基金會董事長現為有給職,未來將是無給職,公視將從「雙首長制」轉成「總經理制」。
公視基金會董事會人數現為十七至二十一人,將下修為十一人至十五人,回復公視首屆董事會最初的規畫。但同意門檻從四分之三降為二分之一,兼容綠營堅持的下修人數以及藍營下修同意門檻至二分一的目標。
公視法一九九七年六月公布施行,期間曾經歷四次修正。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曾在今年五月下旬協商新聞局時代提出的公視法草案。最新出爐的修正草案是文化部長龍應台就任後,廣泛諮詢學者專家所做的修正案。據了解,上一個修正草案因應當時公視第五屆董事會難產等紛爭,許多條文都有「量身打造」的針對性。最新的修正草案較宏觀。
「龍版」公視法修正草案,對照新聞局時代的修正草案翻修的幅度不小。最受矚目的是,現有公視董事長月薪約二十六萬元,未來將跟其他董事一樣為無給職。據了解,這是因為許多學者專家認為,有給職的董事長天天上班,公視經營猶如雙頭馬車的「雙首長制」。若董事會明確界定為「指導單位」而走「總經理制」,公視運作的權責畫分更加明確。
草案中也增訂董事會組成應兼顧員工、原住民及客家族群的代表性,並調整董、監事評選審查門檻標準。另增訂董事出缺總額逾原聘任總額三分之一、原住民籍或客家籍董事各未達一人或員工董事變更時,應即補聘。
此外,「龍版」公視法修正草案並增訂公視基金會應於新聘董事就任後三個月內,提出任期內的營運規畫報告。此一草案將擇期召開公聽會,預計今年底將送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