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的理解方式,以下就三種止觀及四諦來考察發菩提心的問題。對於法的理解方式,來成立菩提心,有漸次、不定、圓頓止觀三種型態。漸次止觀,是由輕至重,對法性的理解而確立相應的菩提心。不定止觀,對法性的理解,有深淺不定,故立不定止觀。圓頓止觀,乃對苦集滅道的法性,有真實的理解。
若就苦、集而言,三界內的輕度苦與煩惱(集)、重度苦與煩惱,及三界外輕度的苦與煩惱、重度苦與煩惱,以上四種苦與煩惱,就對法性的把握而言,即分為「界內的即、離」與「界外的即、離」等四種理解方式。
因此就煩惱而言,從對治重的煩惱開始,再依次對治較輕的煩惱;這種方式稱為漸次止觀。若能真實了解苦集滅道的意涵,直接契入「亦即亦離」的實相,即是圓頓止觀。
更詳細的說,不管是三界內或三界外,都有愚鈍與利根的眾生。區分這兩種眾生的標準是煩惱的輕與重。三界內眾生的愚鈍者是對真實的迷惑煩惱較重,因此他們的苦與煩惱也較重。另一方面,利根者對真實的迷惑較輕,因此他們的苦與煩惱也較輕。
三界外眾生的愚鈍者對中道的迷惑較深,利根者對中道的迷惑較輕,從而就苦與煩惱而言,前者較重,後者較輕。
然而從眾生對法性的了解方法,特別是根據對法性的推究所成立的發心,有「粗細、枝本、通別、遍不遍、難易」等指標。這些指標不管是對三界內的世界或三界外的世界都可適用。以粗細為例,粗指鈍根,細指利根。追求菩提的心,正是從粗至細漸次地深入。
但有的人對法性的了解很粗淺,卻發出很高的菩提心;有的能深入了解法性,卻只能發出很淺的菩提心。就這點來看菩提心的成立,這種形式即是不定止觀的特徵。
綜上所說,經由對法性推究而發出的菩提心,即是:一是由輕而重,逐漸深入了解法性,確立相應的菩提心,此為漸次止觀。其次是了解苦集滅道本身即是真實,此為圓頓止觀。第三是對法性理解的深淺與所發的菩提心淺深並沒有相對應的規則,此為不定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