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確定十月調漲,和民生最有關係的是三百三十度內不受影響,乍聽之下似乎「苦民所苦」,約三分之一的家庭維持現狀,但就用電量比較,真正受益者是「傾向不動」的工業用電大戶。
三百三十度究竟有多少,是否如台電預估的百分之六十七家用電戶不受影響,令人質疑。一般家庭使用冰箱、電視等電器,幾乎都超標,約在五六百度左右,民眾可拿出電費單對照並思考,過什麼樣的生活,用電量會低於三百三十度?
政府認為電價漲幅有限,會考量照顧弱勢或小商家調得少的說法,頗有不食人間煙火的味道。
台電聲稱電價如果繼續凍漲,今年度虧損將高達六百多億元。行政院長江宜樺也說,電價若不合理化,「請神仙來經營也沒辦法」,似乎調漲是唯一的路。但日前公布九家民營電廠每年從台電獲利百億元,卻只有台電賠錢,可見是政策經營錯誤,難道台電不該負責嗎?
台電虧損連連,不知數據如何衍算而來,以住家用電量和戶數來算,影響力是否那麼大,確實值得商榷。照理說應將大戶和一般住戶區分,不能以全國用電量的總和,再以兩者之平均值計算,虧損卻由所有用電戶背負,這樣對一般住戶是不公平的。
台電嘉惠全國用電戶,但小戶只影響區區數十元到數百元,實不該將「減收國庫收入」之名加在小老百姓身上,應該先檢討營運的問題,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吳全安(台南市/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