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愈來愈多有錢人或投機客改以不動產贈與手法(亦即假贈與真避稅)作為合法避稅的管道。
主因還是房產贈與現階段不是以所謂「實價課徵」,而以遠低於不動產實質價值的公告地價、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現值為稅基,跟市價落差很大。
舉例說,用市價一億元的豪宅、店面或是辦公室送給子女,那麼總計課稅基礎為不動產的「公告地價」加「房屋評定現值」,一般而言,這兩項加起來,起碼只有市價二到三成左右,以三千萬元計算,只需繳納百分之十的三百萬元贈與稅,足足省下七百萬元;換句話說,如果房產總價市值愈高,那麼省稅將更可觀,遑論夫妻間互相贈與豪宅,亦免課贈與稅。
儘管政府緊釘贈屋給沒有親屬關係或不相干人的案件,但對富人或投機客為避奢侈稅,那也只不過是隔靴搔癢罷了,癥結仍在政府應思考如何恢復以正常的「價」估算房地產,並大刀闊斧改革不動產稅制長久的缺失,才能進一步遏止炒房投機的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