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貴版二十五日「特支費餘額繳庫,才能革除漏習」一文,顯然陳晟教官並不清楚實際情況,因而建議不切實際;個人身為學校校長,也是首長特支費的支用對象,認為取消特支費改為加薪,才是釜底抽薪的辦法。
首先,依實際情況,首長特支費正逐年調降中,以筆者為例,前年的特支費每月還有一萬三千元,今年只剩一萬一千元,到明年更縮水到只有八千元,對於一個有百位同仁學校的校長,這筆特支費再怎麼節約使用,大抵都不敷實際支出。
其次,陳教官建議為「鼓勵各單位將未支用完的特支費繳回國庫,繳多少下年度預算就增加多少」,國內各機關學校絕大多數首長的特支費不敷使用,無餘額可供繳回,陳教官可能並不清楚預算編列後不用再繳回政府,這也是預算執行中的一種社會沉澱成本。
法國在二次大戰後進入第四共和的內閣制,將以前分散於各部會的秘密費,統一集中到總理辦公室的預算中,由總理統籌分配給閣員,這筆特別費的運用完全不受規範,後來出現聯合政府,特別費的使用問題就層出不窮。在民意的強烈要求下,法國政府改以配套增加首長的若干薪資,從此特支費的重重問題不再困擾。
國內正值特支費多事之秋,可能有高達六千多位首長因而違法,一場特支費大戰的風波正在形成中。與其推行不切實際的繳回辦法,不如仿傚法國過去的做法,廢除特支費改為增加首長薪資,才能徹底解決首長特支費的棘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