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秘書顧玉玲強調。由於二○○三年二月爆發前國策顧問劉俠被印傭毆打致死案,外籍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的問題再度浮上檯面。此時,TIWA和許多外勞關懷團體開始展開北中南的串連活動,趁機推動醞釀已久的「家事服務法」,企圖改變台灣勞雇關係中「法不入家門」的缺憾。
顧玉玲表示,由於台灣家庭結構的改變,夫妻雙方都投入就業市場,所以在家務的處理或者照顧行動不便者等工作上,都必須仰賴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
但是,當「家庭」已經變成職場的一種時,台灣的法律顯然有所不足,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被排除於勞基法外,造成勞資關係不確定的詭譎局面。
相較於本籍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外籍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的處境更為艱難。她們離鄉背井,到陌生的環境工作,不但語言不通,而且幾乎二十四小時都得待在雇主的家裡,沒有朋友和同事,對於外界資訊的取得也受限於雇主,造成她們對外的社會聯繫網絡薄弱。
再加上未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常常出現無償勞動、超時工作和無休假的狀況,使原本就處於性別、種族和階級弱勢的她們更雪上加霜。
顧玉玲舉例說,M(化名)是以家庭監護工的名義來台工作,原本的工作內容是照顧雇主的父親,不過後來卻變成必須待在雇主家洗衣煮飯、做家事、照顧雇主的三名子女和到雇主自營的洗車廠幫忙做清潔的工作,從早忙到晚,每天睡不到五小時。在長期的無休、超時、超量工作下,外籍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很容易變成家裡的不定時炸彈。
顧玉玲說,原本TIWA希望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也能一體適用於勞基法,不過,勞委會以家庭是屬於個人私領域的工作場所,而且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難以界定等理由,認為將其納入勞基法有窒礙難行的地方予以否決。因此,TIWA改由設立特別法「家事服務法」來保障其基本勞動權利。
顧玉玲強調,家事服務法並非單單為外籍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所設計的,不論是本籍或者外籍家庭監護工和家庭幫傭,都應該享有基本的勞動保障,而這也是此法的精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