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民國一百年宣布,將於一○三年全國實施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強調免學費、免試入學,進一步提升國民教育水平。面對全球智識力競爭,當時很多輿論都叫好。事隔不到三年,政策轉彎了。
根據立法院昨天通過的十二年國教母法(真正名稱是《高中基本教育法》),規定部分免學費,部分排富。高職免學費,高中學費補助則排除年收入一百四十八萬元以上家庭。免試入學也改為多元入學,其中一開始實施只有百分之七十五可以真正免試入學,以後再漸增。
因此現在已經不能再繼續誤導稱為十二年國教了。如果是國民義務教育,就必須免學費、免考試,保障每個國民公平受教育的權利與義務。違反這些原則,例如學費排富條款,就可能涉及違憲。
讓原本頗受稱道的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政策,轉變成半調子改革的原因,政府高官坦承是財源不足。由於近年來受限於經濟成長趨緩,政府財稅又曾大幅寬減,去年再少收證交稅五百多億元等,都使得政府捉襟見肘,窘態百露。
半個月前,教育部長蔣偉寧還一再對外堅稱免學費不排富政策,絕不改變。結果他說錯了,政策還是改了。
將堂堂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政策,一夕間改變成高中職教育學費補助方案。連主事的內閣部長事前都無法預知,可見政策轉變多麼急遽,可能也無法充分討論與完整評估。
令人不解的是,這樣的草率決策,放棄了創造台灣開辦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歷史定位機會,同時又漠視這樣的轉變,更嚴重的是人民看到政府失信,其衝擊力難以評估。
江志華(高雄市
/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