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一日起民眾搭公車時,座位前方要是沒有椅子阻擋的話,規定就得繫上安全帶,如果不遵守,就要被開罰一千五百元罰金。
到時候可能會出現兩種狀況,有些人會辯稱:「我不知道啊!司機又沒講啊!」若司機是有勸導,他還是會硬坳,身上未帶身分證等,執法人員如何執行呢?直接扭送派出所嗎?若不開罰又會被民眾檢舉執法不公!難道就僵持在那裡嗎?
第二種情況是安全帶的帶扣若因使用太過頻繁故障,若未上釦前壞了還好,頂多不坐該座位就算了,但最怕的是釦上了之後而準備要下車時,帶釦壞了卻打不開時,那要怎麼辦?如何解決?
至今仍有些台北市公車安全帶的釦環不見了,請問要怎麼鎖?
王坤楠(新北市
/補校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