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挑燈夜戰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案,卻因條文漏了一個「教」字,修正條文適用對象原本應為「各大專院校教職員」,通過的條文卻是「各大專院校職員」;依大學法規定,教授不是職員,因此教授並不在除罪化範圍。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表示,修法從頭到尾都是立法院朝野黨團主導,如果真產生「喝花酒者除罪、教授不除罪」問題,解鈴仍需繫鈴人,宜由立法院於臨時會提復議,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處理。
這項修法原本就很倉促,給人有「別有用心」的質疑。朝野黨團私下「搓圓仔湯」本來要為大專院校職員、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支用政府機關補助的研究計畫費,不當報支、經辦、核銷、支用的「共業」解套,並將特別費除罪範圍擴大至民代,沒想到漫不經心,把「大專院校教職員」漏掉「教」字,等於未將教授放入條文中,引發「烏龍修法」的爭議。
立法院為國會殿堂,立委受選民付托,監督政府,立法修法,事關國家發展、全民利益,理該全力以赴,全心用力,卻因常政黨意識,派系立場,財團利益,個人恩怨,有不符社會期待的表現,讓國民失望。
更有部分立委把心力用在「營私」,對公務敷衍荒廢,漫不經心,問題百出。也常有集體怠惰,讓院務空轉的離譜現像。
就以這次會計法條文修正來說,連法條的名稱都漏字,而且漏的是關鍵字,令人難以想像。修法過程層層疊疊,並非一人所為,而是經過許多人之手,卻無人發現,更是難以原諒,難怪每次人民團體打分數,立法院都敬陪末座,民眾對立法委員的評價也不高。
亡羊補牢,立法諸公除了趕緊設把「烏龍修法」善後,更應痛定思痛,努力改善立法院的威信及立委的形象,以免讓立法殿堂尊嚴蕩然無存。
凡夫(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