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如滾雪球,消費者開始關心哪些食物裡添加了修飾澱粉,而多款麵包,及速食糖醋醬,成分標示只寫「修飾澱粉」或「食用化製澱粉」,消費者看得一頭霧水。
筆者認為明確標示是基本要求,最要緊的是「修飾澱粉」到底有沒有毒?如果是有毒且危害人體,就該下架停止販賣才對!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昨天表示,食用化製澱粉又稱修飾澱粉,是食品添加物,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外包裝標示原料名稱或食品添加物名稱,未來將加強稽查。
康照洲局長的說法讓人有聽沒有懂,這麼多種類的食用化製澱粉,誰看得懂?既然食管局態度這麼消極,看來消費者只好自求多福。
董氏基金會針對毒澱粉事件指出,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化學成分需要清楚標示,未清楚標示者訂有最高二十萬元罰則,長期以來,衛生署卻沒有積極取締「修飾澱粉」的標示,放任不管,難怪有毒食品事件層出不窮。
食品添加物「修飾澱粉」即使依法標示,已核准可使用的食用化製澱粉共二十一項,這麼多的成分種類標示在外包裝,民眾怎麼看得懂?這些化製澱粉到底對人體是否有害,食管局應該說清楚,否則消費者怎能安心?
總統馬英九說,食用化製澱粉汙染食品事件,政府會大力取締,民眾不用過度恐慌。我們希望衛生署及相關機關別再打馬虎眼,儘速成立專案小組,全力且快速清查,追查供應源頭和銷售通路及產品流向,並稽查「有毒」的食品,違反規定應嚴厲要求下架。
唯有政府明快果決處置,積極清查黑心廠商,嚴辦重罰,才能安定人心。
亞南(花蓮縣/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