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一所國小男老師藉師尊威迫,性侵兩名所教導的女學生,持續一年有餘,因其中一名女童向另一位老師揭發才爆發。
這件駭人聽聞的性侵女童案特別值得警惕。首先,老師是知識份子,且已婚生子,理當有自我控制能力,與吸毒、酗酒之徒喪失理智不同,一名老師怎麼會忍心這麼長時間性侵別人家的可愛小女兒?
其次,這名老師在一年多裡,不斷把女生找進視聽教室等場所性侵時,難道沒有自省過老師的角色,和應盡的責任是什麼嗎?師者除了授業解惑,不是還有身教言教,保護下一代的責任嗎?在這麼長的時間中,幹這種會內疚神明的勾當,為什麼沒有愧悔、自責,進而痛下決心補過呢?
類此師不師的現象,所威脅的對象已及於一般常態家庭,父母把女兒送進校園,豈不是等同於送進性格、心智已不適任的劣師魔掌?身為學校的管理者,絕不能以官僚方式處理個案的心態,以為船過水無痕了,可以了帳。
校園不適任老師為數不少,但汰換機制不實用,藉著雲林這件驚悚的個案,教育主管當局要拿出有效辦法來處理劣師惡師,否則會無以面對納稅人的期許。
此外,從警察局、社會局和法院受理的家暴性侵案件記錄可發現,台灣社會近親亂倫、性侵幼女的案子幾乎無日無之,僅媒體獲悉並報導的案量,就讓人覺得怎麼會發生這麼多這種事,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本來,親長迫幼弱女童發生性關係,是違反生物自然法則,也不利繁衍後代的行為,會自然嫌惡排斥。
可是如今角色認知蕩然;父不父,有少數父親根本缺乏角色體認,即使有也因失業、吸毒、酗酒沒有能力盡到保護、養育下一代的責任。在動物界,父、母保護撫育下一代是天性,人類社會的陰暗角落,竟然已出現扭轉父母天性的變化,這是什麼樣的外力使然,豈能不審慎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