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消基會副祕書長林宗男昨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表示,台灣通話費率是中國大陸的六點二五倍、南韓的二點七倍,很不合理。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表示,會與業者溝通。
民眾使用手機通話,會盡量長話短說,原因無他,就是民眾普遍覺得通訊費特別貴,若不稍加控制,就可能超支。
林宗男指出,他研究台灣、日本、香港、大陸、新加坡、南韓的通話費率,依照台灣的薪資水準比較發現,台灣月租費外的平均通話費率為日本的一點四五倍、新加坡的二點一倍、南韓的二點七倍、香港的二點九倍、大陸的六點二五倍。
另外,有關民眾出國不自覺使用智慧型手機連上網路,回國才收到巨額數據漫遊帳單,石世豪表示,已協調電信業者,當漫遊達到新台幣三千五百元時,就會提醒消費者,五千元為上限,會切斷服務。
石世豪也另回應立委質詢,有線電視線纜拉到家,不只可看電視,還包括寬頻上網,這些都含在月租費裡,有線電視頻道沒另外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