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有詩句:「不持一鴟酒,肯借五車書?」黃庭堅也說:「願公借我藏書目,時送一鴟開鎖魚。」他們都認為:跟人借這麼多書,是要送上一點酒以表謝意的。
《史記‧伍子胥列傳》說吳王:「乃取子胥屍盛以鴟夷革,浮之江中。」東漢應劭對於「鴟夷」解釋是:「取馬革為鴟夷。鴟夷,榼形。」鴟夷大到可以裝上伍子胥的屍體,那麼一鴟夷的酒,可就不是一般讀書人送得起的東西了。而東漢時就需要作解釋了,可見那時鴟夷已經沒什麼人用了。
宋人的《呂氏雜記》說:「予幼時有教學老人謂予曰:『人借書而與,借人書而歸之,二者皆痴也。』聞之便不喜其語。」古書用竹簡,裝在袋子裡,就像東郭先生與狼的故事那樣。「借書一鴟,還書一鴟」是說要完璧歸趙,不可取其精華。後人不解,或者故意,把「鴟」變成了「痴」,以致弄到「借一痴,與二痴,索三痴,還四痴。」晉朝的杜預給自己兒子的遺書中還說:「書勿借人。古諺云:借書一嗤,還書一嗤。」
也有人覺得不能這樣解釋,於是宋人的《高齋漫錄》說鴟應該是與鴟、痴同音的「瓻」,是酒器。宋朝人注《廣韻》「瓻」字說:「借書盛酒器也。」借書而有專用酒器?元人吾丘衍《閒居錄》又解釋說:瓻是一種專門的瓦器,是用來盛書的。於是,把事情弄得愈來愈不可思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