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空勤總隊NA-520號UH-1H直升機,日前起飛後不久,左後艙門竟掉落在一間國中校園內,幸並未砸到人。大凡軍、民用航空器發生飛安事故,不外乎人為認知操縱錯誤、飛機設計錯誤或次系統故障與天候等三大因素。
空勤總隊最大的問題就是其屬性非軍非民,其下轄之「公務航空器」,成為「軍用航空器」與「民用航空器」相關法令規範的死角,一切規章、制度、認證,都不受民航局標準組監督,而由自己球員兼裁判。除非鬧出摔機等重大飛安事故,否則行政院飛安會也不會過問。
筆者愚見,行政與立法部門宜盡速修改相關法令,將內政部空勤隊擁有的航空器納入飛安法令規範,借鏡美國或日本做法,將所有陸海空交通工具發生之重大安全事件、事故原因,由專責第三者身分的中立調查單位負責處理,並向大眾公開事故原因,以避免航勤總隊便宜行事,遮掩缺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吳正甫(台北市/航空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