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總統,我計畫施行八項幸福政策,讓台灣能夠徹底轉型成讓大家感覺到幸福與快樂的國家;一個能夠讓所有人安居樂業、發揮所長的人間天堂。
第一項幸福政策:安心企業
鼓勵企業老闆對員工有長期的培訓與升遷計畫,讓員工能安心的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為企業全心付出,並願意主動學習與成長,藉以達成雙方互利、互助的合作關係。
每一年,政府將受理安心企業的獎勵申請,當一個企業的員工,有百分之九十比例的員工都續任五年以上,並能具體提出長期培訓與升遷計畫的事實依據,將可減免企業之各項稅賦。
第二項幸福政策:榮譽公務機關
公務人員並非永久職,政府藉由每年度來自民眾的評分與各單位的績效達成率,對各公務單位進行整體評鑑,未達評鑑分數八十八分之公務單位,需進行檢討與改進,另減少此公務單位之獎金,並增加半年度考核一次。
評鑑分數達九十五分以上之公務單位,予以表揚並增加此公務單位之獎金。
第三項幸福政策:超人公務員
各項政策的執行,如有公務人員為政策節省大筆經費,並為政策做出最佳的執行結果,每年度經提報審核後可發予獎金以資鼓勵,藉此提升公務人員的工作能力與績效,並減少貪汙的發生與弊端。
第四項幸福政策:全民諸葛亮
鼓勵全國民眾提供政府好的政策與建言,如經政府採用與執行成效良好,將提供獎金與感謝狀,並將表揚建言民眾對國家的貢獻。
第五項幸福政策:人人有專長
從小學開始,老師便要觀察、開發每個學生的專長與特質,因材施教,讓每個學生能將自己的專長發揮到極致,並能在學習期間進行各種職業的體驗,讓學生在未來職涯與人生的規畫上有更明確的方向。
第六項幸福政策:幸福的婚姻
全國的民眾在年滿二十歲前或結婚前,務必要參與婚姻經營課程,藉以了解婚姻的各個面向,增加婚姻幸福的機會,並降低離婚率。
第七項幸福政策:快樂親子關係
全國的民眾在年滿二十五歲前或懷孕生子前,務必要參與子女教養課程,藉以了解教養子女的各個面向,讓每個父母都能為教養孩子負起自我的責任,減少棄養、家暴與親子關係所衍生的各項社會問題。
第八項幸福政策:環保安全島
政府應停建核四,開發環保且能利益未來子孫的能源使用方式,例如:風力、火力、能源再生等等,讓台灣成為一個安全環保與進步現代的島嶼,更能提升台灣觀光的價值。
以上八項幸福政策,由政府安排專責小組進行政策的規畫、執行與評鑑,此專責小組亦需與企業、學校、相關機構進行年度研討會議,藉以隨時修正並調整最佳的政策執行方向與計畫。
專責小組的成員遴選須來自各界的精英分子,而此小組的績效與表現,每年度亦須由全國民眾評鑑與監督。專責小組的成員無一定任期,但若其成員之績效與表現,兩年內均未達九十分以上者,須汰換為更合適的成員擔任。如若有重大事由不適任者,須即時汰換。
希望這八項幸福政策,能為台灣帶來更美好的未來與前景。
編號:一○二○四一六
何嘉琪(桃園縣/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