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報告昨天指出,「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為改善高教反重分配現象,擬提升公立學校新生學費,並提高弱勢生學費減免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十五日將舉辦「大專學校學雜費調整方案」公聽會,十七日邀教育部長蔣偉寧報告「常態性大專學雜費調整方案草案」。
根據教育部先送立法院的報告指出,調整方案草案分兩階段,第一階段以改善高教反重分配現象為目標,擬一○二學年度起實施,預定每四年檢討一次。第二階以學雜費反映教學成本與提高教育品質為目標,預計一○三學年度起實施。兩階段都包含「調降」與「調漲」機制。
報告表示,第一階段的調漲機制主要針對公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進行,學雜費漲幅為百分之六。公立學校調漲學雜費後,教育部擬逐年減少其基本需求補助,將經費統籌運用於補助弱勢學生,改變以往「政府補助學校,再由學校補助弱勢學生」模式,直接將經費補助弱勢學生。學雜費調整第二階段的調漲機制,適用對象則包括公私立大專校院大一新生。
教育部表示,現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規定的學雜費調整公式以「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受雇員工薪資年增率」及「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等指標核算學雜費收費調幅,各界有反對意見,因此擬改採實質GDP為調整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