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啟用的台中市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原名國立台中圖書館),以新潮的外觀、豐富的館藏圖書、寬敞明亮的開架式書庫暨閱覽空間、人性化與資訊化的先進周邊服務公共設施等特色,深受讀者喜愛,已成為台中市人氣地標。
但新書借閱卻是一大詬病,館方讓每人可借十五本書,借閱期三十天。
我覺得這種借閱法不太妥,造成流通率太慢,而且有些人還新書時,通知親友續借,只要幾個親友輪流借閱,幾個月下來,這些新書早已變成舊書。
現在人很忙碌,就算沒上班的人,怎有時間在三十天內看完十五本書,除非他是大作家張大春,每天平均閱讀一公斤的書。或者除了吃飯、睡覺,甚麼事都不做,專看書,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應該限定每人只能借一本新上架的書,三天後歸還,這樣才不會讓其他十四本書在睡覺,這樣新書流通率才高,才能真正發揮公立圖書館的功能。
公立圖書館藏書是公共財,理論上都有公平使用權,為了維護其他讀者也有公平借閱新書的正當權益,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應調整現行的新書借閱方式,以維護其他讀者公平利用館內視聽資源之正當權益。
陳崑謀(台中市/上班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