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玲芳台北報導】兒童節前夕,衛生署送給全國小朋友一個禮物,宣布全國北、中、南、東地區將設立六至八家兒童醫院,提供兒童更完整的醫療照護。
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台灣面臨少子化,設置兒童醫院能使兒童醫療「集中化」及優質發展,更有助於提升兒童醫療品質,以及強化兒科醫師之訓練。
為健全兒童醫院之設置與發展,衛生署已於三月二十七日發布修正關於兒童醫院之「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以及公告「兒童醫院評核作業程序」及「兒童醫院評核標準」。
鼓勵有意願設置兒童醫院之醫院提出設立申請,衛生署將於收件後一個月內儘速召開醫審會審核,發予醫院設立許可,預計七月底將有多家兒童醫院設立。
副署長林奏延指出,美、日等先進國家,每個城市都有兒童醫院;臨床顯示,與醫學中心的兒科相較,兒童醫院能提供更好的醫療品質及服務。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兒童醫院應設急性一般病床一百床以上,或總病床一百五十床以上,並有兒科、外科、麻醉科、放射科等四科以上之診療科別。兒童醫院應為獨立之建築物,或與現有綜合醫院於一樓分別有獨立出入口。國內第一波設置兒童醫院的名單,包括台大、林口長庚、中國附醫、彰基、高醫、高雄長庚、成大、馬偕等八家醫院。為填補花東兒童醫院的不足,衛生署也將協調花蓮慈濟醫院設置兒童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