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確保債務人基本人權,讓債務人安心生活、正常工作償還債務,並約束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昨天說,這會期將提出債務催收法草案,明確規範合法催債行為。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律師林永頌表示,不當催收常造成債務人身心痛苦,盼透過債務催收法規範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不當討債行為。
一名債務人表示,銀行曾以「卡奴沒資格養小孩」言語羞辱,資產管理公司不停打電話到學校騷擾,導致她失去教職,日子過不下去。
行政院金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蔡明宏表示,據內政部資料,民國一○○年和一○一年沒有金融債權不當催收案件,且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明定債務催收正常程序,如有不當催收行為,金管會將罰銀行。
金融機構委外辦法規定,不得有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虛偽、詐欺或誤導債務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不當債務催收行為;不能以影響正常居住、就學、工作、營業或生活騷擾方法催收債務;催收時間為上午七時到晚上十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第三人干擾或催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