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途校外教學:學校周邊步行可達之處,邀請校外人士協助完成,或由鄰近政府機構義務協助,如防災館、消防隊、地質調查所、戶政事務所等,但仍有校外人士講師費的需求,通常由學生收費支付,或由地方政府專案支付,如台北縣政府時代的社區有教室方案、或縣轄市公 所專為推展地方觀光或文史資源,提供申請專案。
(二)中、長程及長期校外教學:牽涉門票、車資、餐旅、保險、講師或導覽費用等,一般由教師規劃,班親會協助執行。費用由學生繳交,教師「免費」參與。如果學生數量龐大、行程較長,費用合計超過一定數額,則必須公開取得服務企畫書,徵選廠商執行,教師及陪同行政人員費用由廠商支付,但因費用來自學生收費,這筆支出還是算在學生頭上。
(三)爭議最多的各級學校的畢業旅行:社會輿論及家長、學生對於畢業旅行的既定印象往往是一個階段學習結束後,最後甜蜜回憶創造之旅。事實上,國民小學階段裡只有「校外教學」而無「畢業旅行」,三天兩夜的規格應該只適合國中以上學生,惟近年來早已被約定俗成的慣習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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