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過去從事商業販售的經驗得知,一般商家大多以「成本價」二倍來販售商品,其一、他們想多爭取利潤;其二、能留給顧客減價空間。(量販店或不二價商家除外)
比方說:一件T恤標價三○○元,成本價約為對折,若顧客想要出價,決不能低於一八○元或二○○元。出價後,商家只要願意討價還價,就表示還有些許利潤,如果商家一口回絕,則可能已逼進底價。當然商家也可能乾脆提出雙方皆能接受的價錢,其合理價格約在二二○元至二四○元左右。
貨物有一定的成本,但售價取決於商家,一般說來,購物最好「貨比三家」與「三不政策」:太便宜的不買,因為可能品質粗劣;介紹朋友能打折扣或抽取回扣的不接觸,這有可能是不肖業者組織的老鼠會;最後就是,用不到的不買,千萬不要逛街時見到打折或促銷就心動下手,因為這類商品也許一年用不到五次,衝動下購買,豈不是勞民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