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換發新身分證因按捺指紋有爭議,而作業遭擱置,等待大法官釋憲之際,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卻已自九月一日起針對所有來台團聚、居留和定居的大陸配偶,強制要求按捺左右拇指指紋,否則將不核發入境許可,或受理居留與定居的申請。
境管局在移民法尚未通過外籍人士來台需要按捺指紋的情況之下,就片面針對大陸配偶作出強制按捺指紋的行政命令,卻看不到任何人權團體或組織出面代為鳴不平。
境管局雖宣稱,對大陸配偶執行按指紋和照相的電腦建檔是供日後核對身分,強調用途只是單純的辨識確認身分,不會移作他用,也不至於侵犯大陸配偶的人權;但在面對記者的詢問時,又毫不諱言地表示這項措施也是基於治安的需求,認定由於某些大陸人士以結婚名義來台後行蹤不明,對治安會造成影響。
言下之意是,對大陸配偶強制按指紋將有助改善治安,如此豈不是將所有大陸配偶先判定為可能預謀犯罪的嫌疑人,這種預設立場的法令,難道不是嚴重戕害大陸配偶的人權和歧視嗎?
有如此本位主義和預設立場的官員,加上高高在上的官僚心態,難怪會制定出如此這般 充滿歧視、敵意和侵犯人權的法令。
既然換發身分證按捺指紋有違反人權和侵犯隱私之虞,那麼又憑什麼辯解強迫合法來台的大陸配偶按捺指紋,就不是侵犯人權呢?
政府標榜人權立國,卻內外採雙重標準和兩種心態,這難道是政府的公正作為嗎?如果真的如官員所稱這不是政治考量、不是歧視、不是意識形態作祟,卻為何獨「厚」大陸配偶呢?王新偉(北縣三重/大陸配偶)
違反人權措施 宜三思而後行
內政部宣布自九月一日起,凡大陸地區人民入境時都要按捺指紋,雖然這有治安上的考量,然而這項措施還是應該三思而後行,因為沒有急迫性及片面的措施,都可能被解釋為歧視,這不允許存在於自詡為民主人權的國家。
大陸人士在台犯罪確實是逐年攀高,然而這跟是否按捺指紋並無關係,因為大陸人士以偽冒身分來台,並不能靠指紋查出其真實身分,如果有人始終都用同一身分來台,台灣亦無法證明其為假冒。
另外,台灣會因此給人極不公平的印象,大陸早就大量開放台胞旅行簽證,卻沒有要求台胞全面按捺指紋。台灣對換發新身分證時是否要建立全民指紋檔案爭議不休,呂副總統甚指是違反人權的措施,為何要對大陸人士有差別待遇呢?
林志弘(公務員/中縣神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