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確實守法 公權力才能服人 曹竹如 |2013.03.05 語音朗讀 103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日前,有議員公布台北市政府各機關,近六年來交通違規次數共八千多件,職司取締交通違規的警察局竟排首位,高達五千兩百多件,占總數六成多。 警察執勤如遇到重大車禍或刑案,須緊急趕赴現場處理,當可依保障執法及維護社會公益的相關法令,妥適使用鳴笛,免除違規的「可責性」。 警察遵守交通規則的義務,應與一般民眾無異。違反此基本原則,無視於交通法規而「知法犯法」,不但應視為自己違規及追繳罰鍰,同時要嚴予行政懲處,才能讓公權力服人及彰顯。 曹竹如(台北市/文字工作者) 前一篇文章 徵收健康稅 挹注健保費 下一篇文章 莫讓古蹟博物館 變成自家花園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節2026.06.1902不思議生態旅遊 2026.06.1403活到老學到老 讓AI成為學習夥伴2026.06.14047種早餐食物 吃了血糖不飆升2026.06.1505會生長的鞋子 小學穿到青春期2026.06.1306【風雲人物57】韓國藝術家金允信 豪邁雕出自己的人生2026.06.1307為什麼愈休息愈累?2026.06.1308【植感日記】花團錦簇 豐盛圓滿2026.06.1409【療癒綠洲】多肉好時光 盆罐畫框 打造迷你植感實驗室2026.06.1410佛光會南美聯誼 實踐和諧與和平2026.06.15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從眾生平等談民主--寫在全球民主運動大會召開之際看人間 「和平」是現代文明拼圖中不可或缺的聯合國援糧經費快見底 恐加劇葉門饑荒大陸碳排挑戰 從農業起跑跨部門協同 恢復生物多樣性植樹造林 是高成熟負碳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