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網路發展迅速,家長除擔心孩子遇上網路詐騙、被網友拐跑,也怕透過便利的超商取貨,輕鬆購得違禁品。如何預防?有警官認為「超商可以做一些事」。
刑事局統計,「購買遊戲點數」詐騙案去年發生三千五百多件,民眾財損一億兩千餘萬元;如果銀行員能貼心預防提款民眾遭騙,超商也可協助反詐騙。
台北市大安區一名家長去年耶誕節發現念國二的孩子偷錢到便利商店購買遊戲點數卡,要求超商退費,超商以「小朋友自行操作機台購買、超商僅負責結帳」為由不退費。家長認為應該像購買菸酒一樣,管制購買者年齡。
「連購買遊戲卡都讓家長憂心,更何況突然在兒子抽屜發現網購的折疊刀。」陳姓家庭主婦說,透過郵局或宅配送貨到家,她起碼知道小孩買了什麼,就算孩子要自己收貨,也必須在非上課時間;如今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超商取貨便捷,孩子可在上下課途中取貨,家長根本無法替孩子把關。
陳姓婦人認為,要求出貨者退費不但耗時,在未實施「實名登錄」制度下,有時更找不到個人販售者;如果物流業者律定寄貨者填真名並確實驗證件,代轉商品的超商能規定可疑商品,必須由成年家長領受,或許能減少少年接觸非法物品的機會。
台北地方法院庭長蔡坤湖表示,物流業者可為了社會責任,強化把關以維社會形象。他認為,政府補助民間團體執行「網路巡邏」,從管制出貨端下手,是可行的方法。
一名檢察官認為,網購問題要由賣家、交易平台、物流業者共同負責。網購採「實名登錄」,再納入類似個人資料保護法賠償精神,一旦「行為能力受限制」的少年購買非法物品時,家長得依法向通路求償損失,或許是可推動的方向。
刑事局表示,民眾網路購物、超商取貨,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要求超商協助把關,防止青少年利用超商的物流管道網購違禁品,最大問題是被傳遞的違禁品不會「真實揭露」;店員不知道商品的內容,無從也無權「查驗」,充其量也僅能盡量勸說超商協助「注意可疑」。
不過刑事局警官也說,超商做為網購交易平台,匯集金流、物流業務大賺手續費,如果交易「出包」,超商推說是買賣雙方各自的問題,自己完全不沾鍋「並不符合社會期待」;超商該思考「做些什麼事」協助網購交易更有保障,而不是只顧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