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結國務機要費弊案,檢察官認為陳水扁總統夫婦利用職權詐取財物,已觸犯貪汙治罪條例。消息傳出,有人放鞭炮發抒心情,總統府前又見紅衣人比出籲扁下台手式,軍警則忙著戒備及架設拒馬;國事如此,全民之痛,此刻陳總統應該誠實悔過,走出法律保護傘,明快求去,與民生息,重啟國族生機。
檢察官控訴總統夫婦觸犯刑法貪汙罪,是非常嚴重的指控;儘管用不實發票詐領國務機要費案,和中部縣市兩位前議長假報銷被抓包案,手法相似,但性質截然不同,影響更天差地遠。國人對縣市議會議長的道德操守,僅具較有限之期待;講白一點,議長觸法,國人尚能平和視之。可是,總統是國家榮譽的象徵,人民對總統形象與道德的期許,超乎法律之上。
一般刑事犯,面對檢警偵訊,會反詰證據在那裡?沒有證據,就抵死不認,力求苟免。總統面對法律,絕不是一般刑事犯,非但不能苟免求存,更應勇於承擔。若總統夫婦也是證據走到那裡,才認到那裡,何以副全民之信託?此時此刻,總統反躬自省的能量,與勇於認錯的精神,必須發揚到極致,才能為全民直選總統制保有最底線的說服力。
從去年八月爆發高捷弊案起,總統府高官捲入司法黃牛、炒股、泰勞仲介等諸多弊案;陳總統家族涉入內線交易、賣官、逃稅等諸多案件;以至陳總統夫婦亦涉入報銷詐領公款案,非但案多不勝枚舉,更已重創國人對政府信心。這已非一家一府一黨之難,這已是國難;處此國難,希望被指控的當事人深深悔過,一要悔悟只求保位,而打選舉割喉戰,錯了。二要悔悟,掌權之後,用國家資源行不法之親私近倖的酬償,錯了。
如果陳總統能夠認錯並辭職,把政權交給同黨的呂副總統柄政,國政尚非不可為,人心尚非不可收拾;如果捨此不為,仍戀棧不去,街頭鬥爭必起,經濟、治安首當其衝,政壇必蜩螗濁亂,甚至威脅國家安全。
國難如此,希望不分黨派,不計擁扁、挺扁的國人,都能懷抱哀矜勿喜的心情,靜觀一段時間,以待國家菁英用智慧,循體制處理此一艱難局面。台灣外有中共和美國的干預;內有藍綠分裂,總統夫婦涉案,杌隉不安莫此為甚。此刻是國人表現對台灣民主信心的時機,國人愈沈靜以對,中共、美國愈不會妄動,台灣愈能自主處理狀況,國際形勢會愈穩;台灣的子子孫孫們,才會從這次歷史事件中獲得新生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