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九十四年實施勞退新制後,依規定雇主須為勞工開設個人專戶,每月提撥薪資的百分之六做為退休金,讓勞工轉換雇主時,退休金可「帶著走」。但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仍有四成企業未依法開戶,以進行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
四成企業未開戶的意義,意即有四成企業所屬員工,未受到退休金制度的保障。當勞工年老體衰變成弱勢時,才發現退休金不保時,抗爭事件將會層出不窮。然而勞保局卻表示,受限於人力,各地方勞政單位對企業是否有開戶或每月足額提撥,難以有效追蹤管考。
事實上,解決方法是給有心的人想出來的。目前馬政府正積極檢討退休年金制度,希望內閣總辭後上任的新官,能本著保障勞工退休權益的職責,必要時考慮增加短期就業機會,僱用派遣人力等方式,全面清查各公司行號落實情況,解決問題。
在目前政府制度仍不全之時,勞工亦可自力救濟關心自己的權益,利用勞保局已規畫的四種方式:使用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至勞保局總局或各地辦事處臨櫃、向勞保局委託之五家金融機構(土地銀行、玉山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第一銀行)申請勞動保障卡、以郵政金融卡在郵局自動櫃員機進行查詢,了解個人退休金專戶運作狀況,以避免屆時憾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卻求助無門。
翁敏雪(台北市/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