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天宣布農曆年前國內指定銀行(DBU)可開辦人民幣業務。部分銀行海報都印製完成準備上路。圖/曾吉松
【本報台北訊】中央銀行昨天宣布,春節前指定銀行(DBU)可望開辦人民幣業務,屆時國人即可到銀行開立人民幣帳戶、存人民幣存款。
央行說,自然人每次買賣人民幣現鈔或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的限額為人民幣是兩萬元。但不涉及人民幣的「買賣」,即民眾把藏在床底下或保管箱的人民幣現鈔,拿到銀行去存時,不受兩萬元的限額限制,「有多少就可以存多少。」
央行指出,凡領有我國國民身分證的自然人,每日匯款到大陸地區的限額是人民幣八萬元;資金用途須屬經常項目,匯款人及收款人不限同名帳戶;以便國人匯款到大陸接濟親友,或匯給在大陸求學子女生活所需等。
大陸人民銀行昨天與中國銀行台北分行(中銀台北)簽署「關於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此舉宣告DBU開辦人民幣業務啟動。
央行昨天亦發布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央行說,中銀台北將在二十八日依規定向央行遞件申請為人民幣清算行。
央行和中銀台北將在三十日上午邀請指定銀行,舉辦人民幣業務法規及清算說明會;包括台銀、華銀和兆豐等銀行都說,希望下周就能與中銀台北簽署清算協議、辦理開戶,而且趕在春節前開辦人民幣存款、放款、匯款、貿易融資及雙元衍生性商品等業務。
為了讓DBU能盡早開辦人民幣業務,央行表示,已經請中銀台北應儘速向央行申請許可、舉辦相關業務說明會、與參加銀行分別簽署協議,及向人民銀行申請人民幣營運資金額度等。
央行指出,有鑑於人民幣業務或商品涉及流動性、信用及匯率等風險,呼籲個人及企業在投資及營運時應審慎評估。
台銀、土銀、華銀、彰銀和一銀等表示,民眾已開立「一本存摺多幣別帳戶」,不必再專門開人民幣帳戶即可存人民幣存款;未開戶者,為避免開辦時銀行櫃檯大排長龍,近期可先開戶,為接人民幣時代作準備。
金管會指出,對於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只要依照相關規定即得辦理人民幣存、放、匯款等業務,並得投資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發行的有價證券,無須向金管會申請許可。
為落實銀行風險管理及保護投資人,金管會並已與央行就開放DBU辦理該等商品達成共識,採循序漸進開放原則,先開放成熟度高、風險較低連結至大陸地區利率、匯率、股權類之標的資產,且得以人民幣計價交割的衍生性金融商品。